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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 州 县 档 案 局
机 构 设 置
县档案局(馆)设6个职能股。
(一)
综合股
协助局(馆)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,协调局、馆之间的业务工作,负责文秘、档案、财政、统计、保密、保卫、会议、信访、本单位人事管理、工资福利、机构编制等工作。
(二)
监督指导股
研究制定全县文书档案工作的政策、规章、制度及工作标准;检查指导全县各级综合档案室和机关、团体文化事业、企业单位的文书档案工作。研究制定经济、科技领域档案管理的政策、规章制度及工作标准;检查指导全县企业、农林、科研及事业单位和经济管理部门的科技档案工作。
(三)管理股
对县直机关应进馆的档案进行检查和接收;对革命历史档案和建国后县直机关档案、资料进行科学保管、整理编目、著录标引、解密划控等工作;负责全县革命历史事业档案的保管和信息交流工作;对旧政权档案、资料进行科学保管、整理编目、翻译、著录标引、解密划控等工作;负责保管和信息交流工作;研究制定档案保护技术、计划和规章;负责馆藏档案的缩微、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的管理和咨询服务工作;负责馆藏破损字迹褪变档案的修裱复制工作。
(四)宣教股
负责全县档案工作的宣传,教育工作,组织全县档案的专业培训和档案宣传工作。
(五)编研股
负责馆藏档案史料编研工作;负责馆藏史料向社会提供利用工作。
(六)史志股
负责肇州县的党史编研和地方志的编撰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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