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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 州 县 档 案 局 简 介
一、历史沿革
肇州县档案局(馆)位于肇州镇八厂西街路北中医院家属楼二楼东侧。建筑面积532M2,其中库房面积235
M2,办公室、库房各9间。1956年8月,为更好地集中统一管理党政档案,两个机关档案室合并,建立了肇州县档案馆,编制4人。1967年2月,县档案馆撤销,在县革命委员会内部设立档案组。1970年10月,档案组更名为档案室。1971年11月,恢复肇州县档案馆。1972年,取消肇州县档案馆,成立肇州县档案科,编制4人。1984年2月,改为肇州县档案局。1986年3月,县档案局由隶属县委办公室领导改为由县委、县政府管辖,为政府序列局。同时经县编委批准,编制由4人增至15人,局内设管理、秘书、编研、指导4个职能股。1990年5月14日经县编制委员会会议决定,增设宣教股,将原业务指导股改为监督指导股。1996年1月全县机构体制改革,肇州县档案局与档案馆实行局馆合一,一套人马两块牌子,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,史志办并入档案局设为一个股,局(馆)编制为22名;2001年根据《肇州县党政机构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》县档案局仍实行局馆合一,由县委直属事业单位改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。内设综合、监督指导、管理、宣教、编研、史志6个职能股室。县档案局(馆)编制18名。
二、主要职能
肇州县档案局(馆)负责全县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。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、规章制度;组织、指导、检查、监督、协调县直机关和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业务工作,并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、宏观管理;组织、协调全县档案教育、宣传、科学技术研究、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档案业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;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、组织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;集中统一管理全县的重要档案、资料,保守党和国家机密,维护档案的完整,确保档案的安全;负责接收、征集、整理、保管县直机关和县直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、资料,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,开发档案信息,编辑出版档案史料,编辑出版肇州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,为社会提供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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